失信被执行人 |
三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97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983民初2024号 |
案号 |
(2020)冀0983执28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骅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三瑞新材料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哈尔滨博实公司保证金10万元。上述款项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汇至指定账户,开户行:工商银行黄骅支行,户名:黄骅市人民法院,账号:0408011209300062843。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被告三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限判决生效之日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骅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8-12 |
发布时间 |
2020-08-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崔世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90032975895XP |
登记机关 |
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化工大道以南、经四路以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