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洛阳铜锣湾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67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3民初930号 |
案号 |
(2020)豫03执2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 原、被告经对账确认至2019年4月30日被告共欠本金为2950万元,利息为2788万元,本息共计5738万元。为偿还上述欠款,自2019年5月1日起,除前期2788万元的利息外,仍以2950万元为本金计算利息,新产生的利息仍按月息2分计算、新产生的利息计算至本金还清之日止; 二、被告承诺上述欠款本息于2019年7月30日前分期分批还清,如到期不能还清全部欠款本息,原告除仍按拖欠的本息数额,向被告洛阳铜锣湾置业有限公司及张涵申请强制执行外,另由洛阳铜锣湾置业有限公司及张涵支付违约金300万元,洛阳铜锣湾置业有限公司、张涵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应收312750元,实收162750元,由李永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时间 |
2020-08-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胡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300676724690K |
登记机关 |
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洛阳涧西区中州中路2号1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