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五建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006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311民初1983号 |
案号 |
(2020)皖0311执11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五建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给付原告董宏伟、曹金晔工程款6775665元;二、驳回原告董宏伟、曹金晔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8829元,由原告董宏伟、曹金晔负担23050元,被告安徽五建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55779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8-04 |
发布时间 |
2020-08-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乔春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300150060076M |
登记机关 |
蚌埠市淮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蚌埠市朝阳北路1218号(淮上投资大厦8-9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