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杞县五星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68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221民初1308号 |
案号 |
(2019)豫0221执3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杞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杞县五星商贸偿还原告借款200000元,被告魏永亮、崔丽娜。牛磊承担连带责任,被告负担案件受理费36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杞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1-24 |
发布时间 |
2019-07-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魏永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杞县振兴街陈庄高高山面粉厂院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