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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鸿聚华夏(北京)商贸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7283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京0113民初27385号
案号
(2019)京0113执11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陈铁豹偿还原告北京顺义银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632 600元、利息27 905.23元、截至2018年7月18日的罚息50 138.59元及其他罚息(其他罚息的计算方式为:计算基数与罚息利率标准以双方于2017年9月12日签订的《分期还款借款合同》第五条的约定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二、被告陈元钟、陈宏俱、北京禾伟顺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安广厦建筑装饰有限公司、鸿聚华夏(北京)商贸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453元,由被告陈铁豹、陈元钟、陈宏俱、北京禾伟顺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安广厦建筑装饰有限公司、鸿聚华夏(北京)商贸有限公司连带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19-01-28
发布时间
2019-06-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京0113执1132号
立案日期
2019-01-28
执行法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716097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陈铁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16728376390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房山工业园区东区阎富路1号-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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