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宁阳建设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35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803民初3754号 |
案号 |
(2020)苏0803执10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朱愿欠原告淮安市淮安区竹华水泥制品厂货款6.12万元、逾期付款损失0.5万元,合计6.6万元,由江苏宁阳建设有限公司代为偿还(该款在两被告结算给付时可从宁阳公司应付款项中予以扣除),于2020年1月20日前给付原告淮安市淮安区竹华水泥制品厂;二、原告淮安市淮安区竹华水泥制品厂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1325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662.5元,由原告淮安市淮安区竹华水泥制品厂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6-16 |
发布时间 |
2020-08-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邵立本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8006835123546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淮安市淮海南路128号4幢101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