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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鹤壁市沃德商贸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860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5)鹤民初字第59号
案号
(2015)鹤中法执字第0008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鹤壁市沃德商贸有限公司、郭日红在2015年5月21日前,一次性支付鹤壁盛典置业有限公司、华文祥7630000元;二、鹤壁市沃德商贸有限公司、郭日红向鹤壁盛典置业有限公司、华文祥支付7630000元的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期限自2015年4月13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三、案件受理费65210元,减半收取为32605元由鹤壁市沃德商贸有限公司、郭日红负担;四、上述协议,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且已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本院审查确认,自2015年4月21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5-05-25
发布时间
2016-03-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保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600586010993D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鹤壁市淇滨区杨庄东杨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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