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枣庄金坤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224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402民初159号 |
案号 |
(2020)鲁0402执23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鲁0402民初1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申请人胡安勇、马怀军、马波、枣庄金坤置业有限公司给付申请人借款本金40万元。二、被申请人胡安勇、马怀军、马波、枣庄金坤置业有限公司给付申请人利息234000元。三、被申请人胡安勇、马怀军、马波、枣庄金坤置业有限公司给付申请人借款本金10万元。四、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四、案件受理费11140元由被申请人承担。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鲁04民终4157号民事判决书维持原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14 |
发布时间 |
2020-08-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胡安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4005522467114 |
登记机关 |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市中区新声路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