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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卢杨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1900********4112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粤1973民初13078号
案号
(2020)粤1973执恢9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31630208606360】。一、请求法院恢复执行(2018)粤1973执5785号执行案件;二、被执行人东莞市宝兴贸易有限公司、卢效和、卢杨轩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货款1758454.84元及违约金(以1758454.84元为本金,从2017年9月15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三、被执行人东莞市宝兴贸易有限公司、卢效和、卢杨轩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四、本案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6-09
发布时间
2020-08-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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