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徐州南澳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496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305民初2272号 |
案号 |
(2019)苏0305执4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徐州南澳商贸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徐州彭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借款本金1500万元及逾期利息 (逾期利息以150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12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5.5%上浮30%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2-12 |
发布时间 |
2019-05-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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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钟志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3007849616181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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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徐州市建国西路锦绣嘉园8#-2-16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