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省百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470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731民初123号 |
案号 |
(2020)赣0731执12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于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1、被告江西省百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都支行偿还所欠借款本金1893200元,利息及罚息15700元(截止2019年9月18日);并支付上述借款本金1893200元自2019年9月19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合同约定的利息及罚息,利随本清;2、被告肖百发、杨毛英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2198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26980元,由被告江西省百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肖百发负担,于交款时一并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于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6-09 |
发布时间 |
2020-08-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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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肖百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731314706815R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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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渡江大道阳光水岸10号地A栋04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