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南阳市国兴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498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1325民初4055号 |
案号 |
(2019)豫1325执3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内乡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南阳市国兴商贸有限公司欠原告曹延华本金30000元,已还本金7725元,下欠本金22275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还清本金和利息,利息自2016年7月17日起按国家银行同期同类型存款利息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二、被告南阳市国兴商贸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给原告曹延华滞纳金133.6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内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2-14 |
发布时间 |
2019-03-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献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30257498925XU |
登记机关 |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宛城分局 |
注册地址 |
南阳市宛城区东关办事处公议门20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