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省兴东民族大健康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704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422民初5号 |
案号 |
(2019)黔0422执7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普定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贵州省兴东民族大健康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9年7月28日之前一次性支付欠原告重庆佳威厨房设备有限公司设备款 1440179 元,并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该设备款付清之日止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二、被告贵州省兴东民族大健康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上述款项时,原告重庆佳威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同时应向被告贵州省兴东民族大健康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最终结算金额等额款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受理费 20146 元,减半收取 10073 元,由被告贵州省兴东民族大健康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普定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9-08-01 |
发布时间 |
2020-08-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红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422347048329B |
登记机关 |
安顺市普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白岩镇新寨村4组雷公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