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龙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27********29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922民初788号 |
案号 |
(2020)赣0922执2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万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龙勇欠原告万载县金诚汽车销售运输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000元,利息65100元(利息计算至2019年4月21日),共计165100元,此款定于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本金50000元,剩余115100元自2020年1月1日起每月支付4800元直至全部付清。二、若被告龙勇未按上述调解协议履行付款义务,则万载县金诚汽车销售运输有限公司可以立即向法院申请执行全部欠款,且被告龙勇还应支付自2019年4月22日起按月利率1.5%计算的利息至本金清偿之日止。三、案件受理费3602元,减半收取 1801元,由被告龙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万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0-04-01 |
发布时间 |
2020-08-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