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淮北市正源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306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0603民初2133号 |
案号 |
(2018)皖0603执24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胡萍、叶东升、淮北市正源商贸有限公司、淮北周氏食品有限公司于本案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向原告李彩侠偿还本金人民币21.5万元及利息(截止到2018年4月30日利息为181050元;之后利息以本金21.5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自2018年5月1日计算至本金清偿之日止);二、案件受理费7241元,因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减半收取3621元,由被告胡萍、叶东升、淮北市正源商贸有限公司、淮北周氏食品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8-09-07 |
发布时间 |
2018-1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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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胡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6007430631840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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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淮北市凤凰山经济开发区凤翔路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