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吕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123********03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0921民初613号 |
案号 |
(2020)甘0921执3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塔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吕云给付原告马红选等34人劳务费82192元,于2019年12月15日前给付32192元,2020年6月30日前给付20000元,2020年12月30日前给付30000元。如有一次逾期全部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塔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03-24 |
发布时间 |
2020-08-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