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杨发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328********03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2328民初1689号 |
案号 |
(2020)云2328执恢1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元谋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杨发文偿还原告吴学文借款本金40,000元(2019年11月15日前偿还3,000元,2020年1月31日前偿还10,000元,2020年5月31日前偿还的27,000元);二、若被告杨发文没有按照上述任何一期时间还款,则原告吴学文可对上述未尝还的所有款项对被告杨发文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874元,减半收取计437元,由原告吴学文承担(已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元谋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20 |
发布时间 |
2020-08-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