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开源现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538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103民初1796号 |
案号 |
(2020)黔0103执23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严远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现代(江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租金148517.47元及相应利息(利息以148517.47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8%为标准,从2018年8月8日起计算至付清上述款项之日止);二、被告严远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现代(江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律师费5500元;三、被告徐志茂、贵州大江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贵州开源现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450元,保全费1260元,合计4710元,由四被告承担(此款原告已预交,四被告在履行本判决时将此款一并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5-21 |
发布时间 |
2020-08-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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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黄发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100755382908B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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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三桥村和尚坡(贵遵路145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