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郭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2928********10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1623民初2762号 |
案号 |
(2020)川1623执7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邻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郭兵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天斌借款150,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4,300元,保全费1,770元,公告费600元,计6,670元,由被告郭兵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邻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7-24 |
发布时间 |
2020-08-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