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恒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57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粤0307民初6938号 |
案号 |
(2018)粤0307执42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元及利息;2、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律师费30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8-03-26 |
发布时间 |
2018-04-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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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雪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5757273827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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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蒙城路与固镇路交汇处东北角彩虹大厦六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