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嘉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565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5民终1593号 |
案号 |
(2020)浙0522执10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湖州长兴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浙江御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返还原告浙江长兴兴农温室大棚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200000元,承担违约金300000元,合计50000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清;二、被告嘉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浙江长兴兴农温室大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4-03 |
发布时间 |
2020-08-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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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大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401095654946M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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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嘉街道越秀北路347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