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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叶小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926********00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1724民初451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鲁1724执13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巨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执行人履行巨野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鲁1724民初451号民事判决书确认义务,即由被执行人刘焕宪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被执行人刘焕伟、叶小贺对上述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2150元由被执行人刘焕宪负担,被执行人刘焕伟、叶小贺负连带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巨野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8-07
发布时间
2020-08-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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