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懋仁顺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42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黔2328民初995号 |
案号 |
(2019)黔2328执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贵州懋仁顺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贵州绿态润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180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41800元为基数,自2017年3月10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80元,减半收取490元,由被告贵州懋仁顺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9-03-04 |
发布时间 |
2019-08-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黔2328执26号 |
立案日期 |
2019-03-04 |
执行法院 |
安龙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41800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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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林长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2328314218491Y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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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龙县龙山镇宜拉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