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麦莎纺织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196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0782民初1486号 |
案号 |
(2020)鲁0782执6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诸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诸城樱花制衣有限公司偿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支行借款本金5785649.87元、利息124899.26元(计算至2016年11月21日),共计5910549.13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二、被告诸城樱花制衣有限公司偿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支行自2016年11月22日起至本判决指定偿付期间内其偿还借款之日止尚欠本息数额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三、被告诸城市顺合木业有限公司、山东麦莎纺织品有限公司、王秋菊、王柏忠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五、被告诸城市顺合木业有限公司、山东麦莎纺织品有限公司、王秋菊、王柏忠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被告诸城樱花制衣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3174元,减半收取26587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共计31587元,由被告诸城樱花制衣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诸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3-19 |
发布时间 |
2020-08-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秋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782661967091W |
登记机关 |
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林家村镇驻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