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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晋江海星鞋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5957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闽0582民初5439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闽0582执61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晋江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 被告晋江海星鞋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晋江煌顺塑料有限公司货款 729850 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11099 元、公告费 260 元,由被告晋江海星鞋塑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晋江市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07-21
发布时间
2020-08-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恩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82559573694A
登记机关
福建省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盛发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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