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南通天友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030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682民初10604号 |
案号 |
(2020)苏0682执13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顾留生与被告南通天友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如皋市磨头镇磨头居四组龙游阁a幢603室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二、解除原告顾留生与被告南通天友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如皋市磨头镇磨头居四组龙游阁b幢707室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三、被告南通天友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返还原告顾留生购房款85万元及利息(自2014年9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以85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85万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四、被告南通天友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赔偿原告顾留生85万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715元,由被告南通天友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468958202565;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143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4-23 |
发布时间 |
2020-08-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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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景维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82570302887G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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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如皋市搬经镇育贤东路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