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南京东方大唐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370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106民初748号 |
案号 |
(2020)苏0106执25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南京东方大唐置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王广龙2019年4月至10月的工资、交通费补贴、通信费补贴、餐费补贴、高温费(2018年、2019年)补贴合计63846.99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予以免收。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6-02 |
发布时间 |
2020-08-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付凯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06793700030M |
登记机关 |
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7号18层A、B、C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