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抚顺恒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61221****
执行依据文号
(2013)沈中民二初字第00099号
案号
(2016)辽01执19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中冶沈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沈阳沈意置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签订的《桩基础施工合同》。二、被告沈阳沈意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给付原告中冶沈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工程款6,295,726元。三、被告沈阳沈意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给付原告中冶沈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工程款6,295,726元的利息,从2013年5月30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被告沈阳沈意置业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四、驳回原告中冶沈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0,715元,由原告中冶沈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担26,645元,被告沈阳沈意置业有限公司负担44,070元。鉴定费107,509.60元,由被告沈阳沈意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16-04-05
发布时间
2018-10-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苏文利苏文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400661221732D
登记机关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抚顺经济开发区顺大街隆达花园7号406室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