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丹阳市顺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85337****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苏1181民初2766号
案号
(2020)苏1181执恢6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丹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江苏富奥模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4还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借款本金648万元、支付利息417908.63元,合计6897908.63元,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2017年3月14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的利息,并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5万元。二、被告吴文英、吴界中、丹阳市顺泰汽车配件限公司在各自保证范围内对被告江苏富奥模塑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0043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35043元,由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本院不再退还,原告承诺同意由被告直接支付或申请法院执行后再支付给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镇江市永安路分理处;账号:1104010829000140561)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丹阳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8-18
发布时间
2020-08-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81685337465D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丹阳市界牌镇大成桥村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