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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巫程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722********164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闽0722民初1372号
案号
(2020)闽0722执1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浦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钟志翔确认尚欠张月英借款本金267000元,钟志翔同意自2019年7月起每月20日前偿还张月英借款本金3000元直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二、若钟志翔未按上述约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则张月英可就未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从逾期之日起以未归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至还清之日止)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三、巫程霞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张月英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浦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02-19
发布时间
2020-08-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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