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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任根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132********85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7)川0522民初1472号
案号
(2020)川0522执恢1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习水县官渡河煤矿、任根、任宇、陈克勤于2017年9月23日前偿还原告廖敏借款本金120万元及其2015年8月23日至2017年6月22日的利息52.8万元,合计172.8万元;其中2017年6月23日至9月23日的利息原告廖敏自愿放弃。 二.案件受理费23600元,减半收取11800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16800元,四被告自愿承担。该款原告已预交,四被告于2017年9月23日前向原告支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合江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0-03-30
发布时间
2020-08-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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