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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樊军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924********429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1723民初1112号
案号
(2020)鲁1723执3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成武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限被告樊军建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李刚磊借款3233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25元,由被告樊军建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成武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4-13
发布时间
2020-08-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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