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秦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425********00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蒙民初字第383号 |
案号 |
(2020)桂0423执恢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蒙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秦华欠原告莫剑龙借款102000元,被告秦华自愿于2014年7月15日前还清。案件受理费1170元,被告秦华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蒙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3-02 |
发布时间 |
2020-08-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