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湘潭益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35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湘0304民初1587号 |
案号 |
(2019)湘0304执9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湘潭益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谢平国、戴碧云逾期交房违约金43 814.19元; 二、驳回原告谢平国、戴碧云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840元,由被告湘潭益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140元,原告谢平国、戴碧云负担17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9-06-20 |
发布时间 |
2019-07-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湘0304执921号 |
立案日期 |
2019-06-20 |
执行法院 |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43814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中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3006735743164 |
登记机关 |
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湘潭市雨湖区建设北路134号综合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