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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锦祥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6912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421民初234号
案号
(2020)皖0421执95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凤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徽锦祥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胡健商铺租金71948.8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二、驳回原告胡健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619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1900元,被告负担719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凤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7-07
发布时间
2020-08-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4210691234049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凤台县城关镇青年北路西城河步行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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