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省坤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24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728民初621号 |
案号 |
(2019)豫1728执10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河南省坤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欠原告汪春旺购房诚意金50000元,被告河南省坤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于2019年5月31日前退还给原告汪春旺;二、如果被告河南省坤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期退还原告汪春旺50000元诚意金,被告河南省坤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从2018年1月10日起按年利率4.35%支付利息至实际偿还之日止;三、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被告河南省坤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负担,于2019年5月31日前径行支付给原告汪春旺。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遂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6-26 |
发布时间 |
2019-07-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豫1728执1000号 |
立案日期 |
2019-06-26 |
执行法院 |
遂平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0525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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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韩新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40056249492XL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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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东段平棉大厦六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