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衡水融基房产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03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冀1102民初3314号 |
案号 |
(2016)冀1102执18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衡水融基房产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刘会军借款15000元及利息。二、案件受理费118元,由被告衡水融基房产置业有限公司、衡水百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连带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桃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6-09-08 |
发布时间 |
2016-10-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德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11026703445158 |
登记机关 |
衡水市桃城区工商局 |
注册地址 |
衡水市胜利西路169号京华大厦1号楼1-2层106号门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