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郑建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2624********32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1024民初4773号 |
案号 |
(2020)浙1024执14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台州仙居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郑建平尚欠原告蒋相友借款本金10万元,利息56000元,被告郑建平于2020年1月14日前付给原告蒋相友10万元,于2020年5月底前付给原告蒋相友56000元,其余部分原告自愿放弃。二、被告郑建平若逾期未付,则应支付给原告蒋相友借款本金10万元,利息56000元(利息计算至2019年10月26日止)。从2019年10月27日起利息按借款本金10万元每月2%计算利息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原告蒋相友可从被告郑建平逾期还款之日起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3460元,减半收取1730元,由原告蒋相友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仙居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7-16 |
发布时间 |
2020-08-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