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景宁畲族自治县青宁旅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52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1127行审10号 |
案号 |
(2020)浙1127执7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丽水景宁畲族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对申请执行人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景建决[2019]3 号《关于限期缴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的决定》 中责令景宁畲族自治县青宁旅业有限公司缴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 1033396.4 元及滞纳金(自 2019 年 11 月 26 日起按每日 2‰的标准计算至具体缴清之日止, 不超过 1033396.4 元) 准予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7-22 |
发布时间 |
2020-08-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朝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11276952535640 |
登记机关 |
景宁畲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新华路13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