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浩喜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6********PA3B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606民初18200号 |
案号 |
(2020)粤0606执恢13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本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一致确认:截至2019年10月9日,被告广东浩喜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欠原告广东谦凯电器有限公司货款本金984141元、律师费60000元,合共1044141元;被告承诺分期向原告偿还,分期方案为2019年10月31日前清偿250000元、2019年11月30日前清偿1000000元、2019年12月31日前清偿100000元、2020年1月31日前清偿50000元、2020年2月28日前清偿50000元、2020年3月31日前清偿100000元、2020年4月30日前清偿100000元、2020年5月31日前清偿100000元、2020年6月30日前清偿100000元、2020年7月31日前清偿94141元;二、原、被告一致确认,若被告依本调解协议第一项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则原、被告因案涉纠纷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全部终结,双方当事人不得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若被告任何一期未按时足额付款,则原告有权就实际欠款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为7493.6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同12493.64元(原告已以预交),原告自愿承担6246.82元,被告自愿承担6246.82元,被告承诺于2020年7月31日前向原告偿还完毕。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20 |
发布时间 |
2020-08-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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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6MA4W82PA3B |
登记机关 |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容山社区居民委员会东堤路天晋商业大厦2101-2109号(住所申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