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湘潭湘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47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湘0304民初2856号 |
案号 |
(2018)湘0304执3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解除肖婕与湘潭湘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湘潭湘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返还肖婕购房款295 115元和办证费1500元并支付利息(以296 615为基数,从2016年6月17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三、湘潭湘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赔偿肖婕295 115元;四、驳回肖婕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 060元,减半收取计5030元,由肖婕负担250元,由湘潭湘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478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8-02-26 |
发布时间 |
2018-05-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8)湘0304执344号 |
立案日期 |
2018-02-26 |
执行法院 |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59173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付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3007947382923 |
登记机关 |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湘潭市岳塘区长株潭大市场AB区主楼(昭山示范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