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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卫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422********84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赣0802民初82号
案号
(2018)赣0802执20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吉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赵卫生和被告吉安中兆易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7日内归还原告李慎庆和王玉兰900000元,并自2016年8月20日起按1.8%的月利率计息至实际归还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233元,保全费3020元,共计18253元,由被告赵卫生和吉安中兆易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18-11-12
发布时间
2019-01-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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