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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卫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422********84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赣0802民初3493号
案号
(2018)赣0802执16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吉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吉安市中兆易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归还原告李晓怡借款50000元并承担逾期还款利息(利息自2017年2月10日起按月利率1.8%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清偿责任,限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二、被告赵卫生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00元,由两被告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18-09-19
发布时间
2018-12-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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