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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志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40323********06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宁0323民初3228号
案号
(2020)宁0323执4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盐池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志华偿还原告武小芹借款10000元,自2019年8月份起,每月26日偿还2000元,直至还清为止。二、案件受理费226元,因调解结案减半收取113元,由被告王志华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盐池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20-03-23
发布时间
2020-08-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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