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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321********455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新2201民初1813号
案号
(2020)新2201执4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伊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杨东偿还原告董儒斌借款30000元,于2019年8月23日前偿还20000元,剩余10000元于2019年10月23日前付清。如被告杨东未按上述约定还款,原告董儒斌有权就全部未付款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被告杨东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04-08
发布时间
2020-08-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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