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世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49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0403民初2223号 |
案号 |
(2019)豫0403执恢1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河南美味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张全民借款本金15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500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1月17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河南世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孙新富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张全民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800元,由被告河南美味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世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孙新富负担23936元,原告张全民负担864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河南美味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世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孙新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7-03 |
发布时间 |
2019-07-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案号 |
(2019)豫0403执恢198号 |
立案日期 |
2019-07-03 |
执行法院 |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50000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孙新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400574972183A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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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中段58号院五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