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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平顶山市中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99952****
执行依据文号
平仲裁字【2015】第073号
案号
(2019)豫04执恢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平顶山市中德商贸有限公司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4399899.6元,并自2014年1月1日起按原约定月利率千分之10.8向申请人支付利息至全部借款还完为止。二、未按上述约定期限偿还,在千分之10.8基础上加付50%的罚息。三、其他被申请人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仲裁受理费、处理费47298元,由平顶山市中德商贸有限公司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9-03-19
发布时间
2019-05-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豫04执恢14号
立案日期
2019-03-19
执行法院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4447198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姜振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
注册地址
平顶山市新城区公正路(翠湖苑小区2号楼2单元5楼西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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