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高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332********57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1226民初181号  | 
    
案号  | 
      (2020)黑1226执2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绥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刘野,陈秀,给付贷款本息,129512.18元。高健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申请人支付案件受理费128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绥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5-12  | 
    
发布时间  | 
      2020-08-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