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曾云先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404********0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421民初118号 |
案号 |
(2020)桂0421执恢1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苍梧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借款本金82152.25元以及支付利息124535.65元,违约金10921.25元,受理费153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苍梧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12 |
发布时间 |
2020-08-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