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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石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304********05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桂0304刑初345号
案号
(2020)桂0304执9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石勇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8月20日起至 2019年2月19日止。罚金应在判决确定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缴纳至本院);二、责令被告人石勇退赔被害人王莉莉经济损失人民币一千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7-02
发布时间
2020-08-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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